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南京、苏州新型有轨电车调研汇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目录1 南京考察1.1 项目概况1.2 设备设施1.3 维修模式1.4 运作模式1.5 经济效益分析2 苏州考察2.1 项目概况2.2 设备设施2.3 维修模式2.4 运作模式 管理与运作难点 培训及咨询公司介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南京河西新城新型有轨电车运营简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1 项目概况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项目概况 南京新城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是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