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结算(第五版) (第五版)苏宗祥、徐捷著 苏宗祥、徐捷著中国金融出版社 中国金融出版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五章 托收方式 第一节 托收概述 第二节 托收结算的国际惯例 第三节 光票托收 第四节 跟单托收 第五节 托收项下运输单据、利息、费用及其他 第六节 SWIFT在跟单托收中的使用 第七节 托收风险与资金融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托收概述一、托收(Collection )的定义 出口商(或债权人)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后开立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其海外联行或代理行(进口代收行),向进口商(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托收中设计的单据包括: 金融单据(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