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章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概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概述一、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实质二、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内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一、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实质(一)幼儿园旧称蒙养园、幼稚园,是一种通常接纳三至六周岁的幼儿并对其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的,以游戏为主要活动的学前教育机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一、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实质1. 最初出现的幼儿教育机构多由一些慈善家、工业家举办,实质上不过是慈善性质的社会福利机构而已,那时的幼儿园叫“ 性格形成新学园” 。罗伯特 欧文是历史上第一个创立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