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公司发展现状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信托 信托业(Trust Industry )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其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信托的特点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且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可以投资于实业,这是信托区别于其他金融行业的重要特征之一,也使得信托公司成为目前中国唯一能同时涉足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的理想结合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信托的起源 (1).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