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育目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教育目的概述 一、概念辨析 其一:指一个国家对教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所培养人才的质量规格和标准的总要求。 其二:指教育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反映对教育在人的培养规格标准、努力方向和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我国的教育目的表述: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教育目的一般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就教育所要培养出的人的社会价值做出规定; 二是就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身心素质做出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