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局十届职代会第三次联席会议材料之三上海铁路局安全生产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全局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铁路运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运作,持之以恒抓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道部、地方省、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路局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局内运输站段、运输辅助单位、非运输企业和工程建设指挥部、路局控股合资铁路公司等其他局属单位(以下简称局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方针和思路)全局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坚持规范管理、强化基础、盯控关键的工作思路。第四条(目标)全局安全生产的目标是: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杜绝铁路交通一般A类绝责任从业人员死亡事故;安全管理规范、设备质量可靠、人员素质达标、保障体系完备;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全局各单位应根据以上目标,每年初制定年度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分解展开,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