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前预测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高控制安全事故风险和职业健康的能力,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先进性及合理性,保障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以及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持续改进,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提高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效率和质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一、成立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领导小组组长:李兵成员:吕连树、曹海霞、董海春、刘德军、林东、张磊预警指数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部。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工作流程1、每月由安全生产预警系统观察员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数据、材料检修统计分析,测算出安全生产指数值,并绘制生产预警图;2、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指数具体统计指标及测算指标项目具体指标分值代号隐患排查结果隐患条数10条20条30条40条50条60条70条80条以上A分值1015202530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