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九章 车辆跟驰理论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 交通流理论研究回顾n 交通流理论是运用数学、物理学和力学原理描述交通流特性的一门边缘科学,目的是为了阐述交通现象形成的机理,使城市道路与公路的规划设计和营运管理发挥最大的功效。n 1933 年金蔡(Kinzer.J.P )首次论述了泊松分布应用于交通流分析的可能性, 随后亚当斯(Adams W.F.) 于1933 年发表了数值例题,标志着交通流理论的诞生;n 1950 年赫尔曼(Herman )博士运用动力学方法建立跟车模型,进而提出了跟车理论。n 1955 年,莱脱希尔(Lighthill )和惠特汉(Whitham )提出了流体动力学模拟理论。n 随着小汽车进入家庭时代的到来,汽车保有量迅猛增加,人们的出行观念和时效观念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交通拥挤、交通安全及交通管理等问题急切需要通过理论加以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