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设计规范副标题:作者:未知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17更新时间:2005-3-3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3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建标1991413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园林局主编的公园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892,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由北京市园林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6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全面地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和改善环境的作用,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各类公园设计。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附属绿地设计可参照执行。第1.0.3条公园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应正确处理公园与城市建设之间,公园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以及近期建设与远期建设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