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指导方针,为进一步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决定全面深入规范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设综合奖一项、专项奖三项,综合奖名称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专项奖名称分别为江苏省优质安装工程奖、江苏省优质装饰工程奖、江苏省优质钢结构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各类建设工程和省内建筑企业承建的省外建设工程。第三条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创建和评审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入围、科学公正”的原则,强化“过程创建、复查评选、综合审定”三个环节。“过程创建”环节活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实施,“复查评选”和“综合审定”环节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