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1.0.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1.0.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电子信息系统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2.0.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2.0.3主机房computerroom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