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导论1、经济学与社会学的互动11对“经济社会学的”各种界定“经济社会学”这个名称最早出现于涂尔干1896年创办的法国社会学年鉴中,该年鉴把社会学分为若干分支,包括一般社会学、宗教社会学、法律和道德社会学、犯罪社会学、经济社会学、人口社会学、美学社会学等。在涂尔干那里,是将社会学看作广义的社会研究之学,而将当时的政治经济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如何界定“经济社会学”,在使用这一用语来表示某一研究领域,并且常常也关心该领域发展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当中事实上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熊彼特在1912年发表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指出亚当斯密的理论中存在一种特殊的社会学时,使用了“经济社会学”这个概念。而他所说的“经济社会学”,指的是“同事件的经济进程的社会结构相关的”研究,而社会结构因素则包括劳动分工、土地私有制的起源、经济自由、法律上的安全等。(熊彼特,1912/1990,第67页)后来在经济分析史中,他又对经济分析和经济社会学做了这样的区分:“经济分析所讨论的问题是人们在任何时候怎样行为以及产生什么经济效果;经济社会学处理的问题是他们怎么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