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建立信息采集、管理、利用和发布的管理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疾控中心信息资源,是指中国疾控中心在开展监测、干预、科研、教育培训、服务和内部管理等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集合。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财政经费、国家科研经费、国家协调的大型国际、国内项目经费支持的监测、调查、干预、研究和教育培训等项目或任务所产生的业务信息资源。第四条中国疾控中心信息资源管理是一个连续过程,包括对信息采集、管理、利用和发布的全过程中相关要素的管理。第五条中国疾控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化领导小组)是信息资源管理的最高领导组织,全面负责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第六条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信息资源管理委员会。信息资源管理委员会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组织信息资源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质量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等的制订及具体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