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前言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促进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应用,逐步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使得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网络化、电子化。从而相继出现网络经济、电子商务诸如此类的新名词。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网络经济的产生和发展n 互联网始于1969 年,由最初的四台主要计算机的连接到2007 年的至少1600 多万台主机连接,其惊人的发展速度,为网络经济的出现奠定坚实的基础。n 据一项名为“ 思科虚拟网络指数” 的研究表明,2008 年全球互联网每月流量为7EB (70 亿GB ),这一数据于2012年会达到44EB 。n 2000 年的信息产业产值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 ,成为美国第一大支柱产业。帮助美国将当时3.1% 的通货膨胀率降低至2% 。美国率先进入网络经济时代。n 据艾瑞市场咨询的调查研究,2010 年中国网络经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