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产效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是对固定资产从规划、筹措、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至改造、更新、报废、处置的全过程的动态科学管理。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第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第二章 职责第五条 生产经营部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一)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与上级相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各单位的沟通联络。(二) 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