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xxxx】15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xxxx】132号)和温龙政办发xx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二、实施对象和时间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从xxxx年1月1日起实施。三、考核分配原则(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适当照顾老教师【离退休2年内可照顾工作量50%(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95%);离退休5年内可照顾工作量2-3节课时(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100%)。】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三)实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