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锤炼师德,纯洁师风,塑造教师良好师表形象,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师德素养为目标,建立健全师德考核长效机制,努力建设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师德考核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正面教育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随机考核相结合。把教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与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结合起来;注意挖掘师德典型,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使广大教师受教育、师德建设上水平、教育教学出成果,提高社会满意度。二、考核内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2008年9月修订并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依据,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三、考核方法1.考核方式(1)学生评议。学校组织人员到教师任教班级发放调查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