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理论第二节 国际多式联运的组织形式第三节 国际多式联运营运人概述第四节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业务第五节 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一、国际多式联运定义及特征(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规定,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的的联运形式。 它通常以集装箱为运输单位,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它与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二)国际多式联运特征1. 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人必须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2. 实行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各分段运输的成本,在考虑了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的全程运输责任的基础上,制订由发货地到目的地的全程运价,并以包干形式一次向货主收取。 3. 国际多式联运的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必须要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4. 国际多式联运必须具有国际性。 5. 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多式联运提单或多式联运运单。 6. 国际多式联运必须是至少两种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