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推广合作协议 1 产品推广合作协议 甲 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称 “ 甲 方 ”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件地址: 乙方: 【】公司 (以下称 “ 乙方 ”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件地址: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 责任 公司,甲方具有合法研发 并 运营手机游戏的资格和能力。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运营、推广手机游戏的合法资质。 3. 甲乙双方同意利用其各自的人力、技术和信息等优 势,在本协议期间内,就本协议约定的手
2、机游戏产品进行合作。 双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 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等价有偿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并达成如下 协议 : 一、 合作方式 1. 合作产品:甲方合法所有 或者甲方经适当授权可运营 的游戏产品 ,包括该产品的现有版本、未来的更新版本,以下简称 “ 合作游戏 ” 。 2. 合作范围: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以下简称 “ 合作 区域 ” 。【根据实际约定修改】 3. 乙 方在其 平台软件商店及相关渠道中负责推 广 合作游戏 ,推广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应用商店下载 、厂商预装、终端预置 、零售网点推广 等。 4. 双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从手机 软件 产品 无线增值业务
3、中获得的收益进行利润分配。 产品推广合作协议 2 二、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本协议项下之合作游戏产品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游戏源代码、业务接口软件源代码、软件通信协议、技术资料、技术方案、品牌等)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任何形式泄露 或 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反汇编、反编译、跟踪、拷贝、或以其它方式获得中间结果)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将构成侵权及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及其他相关赔偿。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均不被理解成甲方享 有的上述知识产权发生任何形式的转移或分割。 2) 甲方拥有品牌自主权及运营内容决定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作游戏的市场推广和用户宣传中标
4、注乙方渠道特别标识,但甲方有权视情况调整或拒绝乙方的要求。若甲方在其宣传和广告内容中涉及乙方的 公司名称、应用商店及品牌时,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乙方无合理解释不得拒绝。 3) 甲方对合作游戏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内容)享有最终决定权与最终修改权 ; 甲方拥有基于合作游戏产生所有销售行为的最终定价权 ;甲方拥有对乙方各类销售行为(包括各类促销手段)申请的最终决定权。 4) 合作游戏 所需的服务器由甲方提供并控制。 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拥有所有服务器最高且唯一的操作权限,以及基于该权限的分配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事前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擅自接触、转移、替换服务器以及服务器内的
5、数据 , 否则将构成侵权及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及其他相关赔偿。 5)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用何种方式对合作游戏进行宣传推广,并有权利用自己的或自行选定的销售渠道对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和宣传。 6) 甲方承诺其提供的合作游戏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在合作游戏提交正式推广前须向乙方提供产品版权证明。 7) 甲 方须对其接入乙方渠道销售的游戏产品质量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产品的可用性、兼容性和应用质量。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承诺和保证,其对 “ ” 平台软件商店及相关渠道(以下简称 “ 乙方渠道 ” )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运营权或合法有效的授权,不会侵犯
6、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因乙方对乙方渠道的所有权、运营权或授权存在任何瑕疵而导致的任何争议、索赔、责任、仲裁、诉讼等,乙方应负责处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2) 乙方承诺其拥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机构要求的,进行本协议项下合作所需的合法有效 的资质及许可。 产品推广合作协议 3 3) 乙方有权对接入乙方渠道的合作游戏进行内容审核,并通过对甲方应用产品进行功能和安全性测试,若发现(包括但不限于)含有或用挑逗性语言散布国家明令禁止内容的信息、涉嫌侵犯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合法权利的非法信息、不符合相关技术或安全要求和功能性要求的应用、未经授权的计费能力和互联网能力以及第三方的广
7、告信息等内容,乙方就此提前告知甲方相关情况并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之后有权不予接入和传输;已接入和传输的,一经发现,乙方应告知甲方,并将按照电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相关 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4) 乙方有权将合作游戏自身技术问题(如应用可用性、兼容性、应用质量等应用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移到甲方处理,甲方应及时处理。 5) 乙方负责合作游戏推广、媒体宣传等,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成本。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合作游戏服务及相关推广活动中在不损害甲方 权益和声誉的情况下合理使用包括游戏名称、标识、图片(以下简称“甲方游戏资料”)等用于宣传推广。为保持
8、连贯性,乙方不得擅自对甲方游戏资料进行改动。如果乙方未按上述约定使用甲方游戏资料,甲方有权在提出异议后立刻中止乙方对甲方游戏资料的使 用。虽然有前述许可,甲方对自身名称、与合作游戏本身相关及其衍生和附带的名称、商标、标记、图标、虚拟人物形象等享有知识产权。即使存在本次合作,甲方并未将上述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 6) 乙 方负责 乙方渠道的 技术维护、系统扩容、客户服务以及市场推广工作。在本协议期限内, 甲 方 应 及时向 乙 方提供 合作游戏本身 的维护服务 。 7) 乙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承担责任。 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合作游戏进行修改、更名、增加、删
9、除、分割、反编译 等行为 。 9) 乙方不得擅自在合作游戏中植入任何广告,或者其它违法或侵犯第三方 权益的内容;也不得向游戏用户发送和合作游戏内容本身无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和合作游戏无关 的 促销信息等。 10) 乙方应保证不在 乙方 渠道 内 发布非甲方 联系人 提交的合作游戏的产品包,禁止发布合作 游戏 的盗版或破解版等,若属于第三方发布情况,乙方一经发现或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删除。 11) 乙方不得通过强制或诱导甲方用户进行二次注册等方式或者其它任何方式将甲方用户转化为非甲方用户,同时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用户的用户基础数据(基础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帐户名、密码等
10、合作用户注册时提供的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 将构成侵权及重大违约。 12) 乙方 的宣传 推广活动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因 乙方 非法宣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 乙方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给 甲方 造成损害的,乙方 应当负责赔偿。 产品推广合作协议 4 13) 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以担保方式提供其在本协议项下所处地位或权利义务。 三、 利益分配和结算方式 1.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 产品推广情况, 对于用户通过乙方渠道成功订购(即用户确定购买并完成支付)内容产品的推广服务收入,甲乙双方按 : 分配分成 即:甲方收入 =推广服务收入
11、* % 乙方收入 =推广服务收入 * % 其中,推广服务收入指:推广服务收入 =用户消费总额(即成功订购用户产生的全部信息费) -用户消费总额 *运营商代收手续费 -用户消费总额 *坏账率 -营业税金 -SP通道费 2. 结算规则及时间: 1) 为了识别通过乙方推广导入的用户,甲方将会根据乙方推广的渠道分配相应的渠道 ID,该渠道 ID 即作为识别为乙方推广导入的用户。双方核对收入数据时应以此为统计结算标准。 2) 双方按月进行结算,即当月 (当月简称 N) 的业务发生金额双方于 次 次 月 ( N+2)的 15 日 进行对账, 如遇节假日顺延 。 双方对账结束并经确认无 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
12、应数额的 “ 信息服务费 ” 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号。 3. 结算确认: 有效用户数统计以甲方统计后台为准。 甲方应为乙 方提供专用的结算平台查询接口,作为双方对帐之基本依据,但双方最终结算数据以双方书面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如任何一方对结算数据有异议应在自双方确认结算单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双方均无异议且认可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数据,并自愿放弃一切追索权利。 4. 乙方 收款 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公司账号: 5. 甲乙 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 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六 、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 甲乙双
13、方彼此应对本次合作内容中所涉及的对方知识产权予以充分尊重和保护,并保证各自在履行本协议内容时,对于所涉及的第三方知识产权予以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各自为本次合作所提供的相关内容、产品均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瑕疵,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对其行为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2. 对于双方或其关联企业各自拥有的网站及 /或游戏名称、商标、标记、图标、虚拟人物形象等,双方各自享有所有权及或相关的知识产权。双方之间虽存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但是并不由此视为双方相互将上述权利的全部 或部分转让给对产品推广合作协议 5 方。本协议所涉及对双方各自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使用的约定,仅为以履行本协议为目的而向对方做出的知识产权使用授
14、权;并且对于上述知识产权的使用,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的目的和范围。 3. 甲乙双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用户数据、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在事先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所了解掌握的对方任何保密信息向第三方泄漏或在本次合作范围之外使用或以其他有损于对方利益的不当方式予以利用。但是,因适用法律或具法律效力的指令的要求而使用或披露的亦不在此限。 4. 保密信息不包括:()已被公众掌握的信息或材料;()双方通过合法途径依法掌握的信息或材料,且当时双方并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 5.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其相关条款同样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
15、何理由透露给第三方(甲乙双方的股东、董事、雇员、以及双方聘请的代理、顾问为履行各自职责而从甲乙双方处了解、知悉本协议及其相关条款的除外);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上述关于知识产权及保密责任的内容不因本协议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七 、 违约 与终止 1. 任何一方没 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 (10)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6、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有权就其所有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当日(收件日)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提前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2)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3) 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 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可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并于另一方收到该通知之日终止本协议。 4. 本协议 合作游戏的 用户注册信息及帐号数据及合作游戏的游戏数据均属于甲方所有(以下简称“ 甲方数据 ”)。 乙方 不得使用任何方法获取、使用 甲方 数据,或者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此条,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此
17、遭受的全部损失。 5. 除本协议有明确约定外,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产品推广合作协议 6 八 、 不可抗力因素 1. “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堵塞或中断、黑客袭击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解除后,双方可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
18、。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30日的,双方应协商确定延长履行期限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及其他问题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 对于因 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和(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二十(2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方为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 在任何时间,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具有可执行性,该等规定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合 法性或可执行性;双方应尽快协商达成新的协议,以替代上述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具有可执行性的条款。 5. 双方应各自承担根据中国法律因准备、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由该方承担的或对其征收的任何和全部的转让费用和税费。 6.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 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签章) 授权人: 签署日期: 乙 方 : (签章) 授权人: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