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磁能杀菌热水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节能降耗,互惠互利,真诚做事的原则,经双方反复多次论证,在确保质量和运行稳定的前提下,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的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 中央热水器主机 台 1 21600 21600 制热量 20kv 2 2 吨 不锈钢热水 保温桶 个 1 3000 3000 长沙定制内 304,外 202 3 热水循环泵 台 1 1850 1850 德国 4 热水管及配件 套 1 500 500 联塑管 5 电线开关及其配件 套 1 300 300 优质品牌 6 电磁阀 个 1 2
2、20 220 7 水位控制器 个 1 180 180 8 人工安装工资 项 1 1000 1000 9 吊车工资 项 1 800 800 10 物流费 项 1 200 200 11 水箱开孔 项 1 200 200 预算总计 :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捌拾贰元整(¥: 31282 元) 1、本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的设备的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装车费用、安装调试费用、三包及售后服务费用、税费、技术资料费、专利或专有技术使用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2、本合同价格为一次性不变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3、乙方提供的设
3、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货物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乙双方之间按合同约定的 行业标准; 4、乙方应提供配 套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供甲方使用。 (二)设备安装地点: 以甲方指定的地点为准。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计划完工时间: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共日历天数为准。 二、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付合同总价款 50%的作为预付款,总计 元; 2、乙方提供的设备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 30%的给乙方,总计 元; 3、 乙方将
4、其 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总计 元。剩余总价款的 10%作为工程质保金 ,如乙方提供的设备 半 年内无任何问题,甲方将余款全额无息付给乙方; 4、 乙方在收到上述第一笔款项后三日内,应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5、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三、设备安装及验收 1、乙方负责本合同约定施工工程的所有设备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2、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磁能杀菌热水工程的水箱和主机的底座的承重。如甲方对磁能杀菌热水的水 箱、主机底座的承重出现的事故有过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磁能
5、杀菌热水水箱、主机的底座的承重出现的事故有过错,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3、甲方提供 380V 三相四线 10 平方铜芯线及冷热水管道水桶 3米内的位置; 4、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磁能杀菌热水工程的安装方案,设备安装调试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七个工作日内应组织验收,意外情况除外。如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的,经乙方催告验收后甲方仍未验收的,视为乙方所安装设备已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5、如工程款未付清,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拆卸,其拆卸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
6、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的设备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产品实行三包的法律法规; 2、根据磁能杀菌热 水工程的要求免费为甲方提供进行管路设计和安装方案;如因乙方的设计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用等); 3、乙公司提供的旋磁变频中央热水系统的保修期从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机 叁 年免费保修, 5 年免费维修(不收零配件费,只收上门维修费用),其中主发热体部件免费保修拾年。经乙方三次维修仍存在类似质量问题或者出现影响设备主要使用性能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无条件地更换同类型设备。在免
7、费保修期外,乙方也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 进行维修,甲方仅需支付维修配件费; 4、乙方提供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当日进行回复确认,并在 时内赶到设备安装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4 小时。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维修,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给就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 1)设备超过保修期的; ( 2)违反设备使用说明造成损坏的; ( 3)私自拆 装造成损坏的。 五、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
8、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二的标准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用等)。如逾期超过 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用等) 。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此应向甲方赔偿的一切损失和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六、 不可抗力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根
9、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双方的责任,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并最大限度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 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签字): 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