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 简称 甲方): 承租方(以下 简称 乙方): 根据中 华 人民共和 国 合同法及相 关 法律法 规 的 规 定,甲、乙 双 方在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基 础 上,就房屋租 赁 有 关 事宜, 达 成如下 协议 ,供 双 方遵守: 1、甲方 将 具有 产权 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建 设 北路二段四 号 桃花街道 176 号 的房屋租 赁给 乙方。房屋 产权证号 : 2、房屋面 积 25 平方米。 3、房屋租 赁 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乙方向甲方承 诺 ,租 赁该 房屋用途 仅 作 为 存放物品使用。 5、租金及支付方式 ( 1) 该 房屋每月
2、租金 为 100 元(大 写 壹佰元整)。 租金 总额为 1200 元(大 写 壹仟 贰 佰元整)。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为 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房屋,具体 为 在每季度的第二 个 星期 缴纳 租金。甲方收款后 应 向乙方出具收 条 。 ( 3)乙方 应 在合同 签订时 向甲方支付保 证 金 150 元(大 写 壹佰伍拾元), 该 保 证金在合同期 满 后退 还 (不 记 利息),若在履行合同 过 程中乙方 违约 ,甲方有 权 以此保 证 金冲抵 违约 金或 滞纳 金。 6、乙方 应 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房屋 从 事 违 法活 动 。乙方在租 赁 期 间发 生的水、 电 、 税 、 费 、
3、 罚 款、 罚 金、 赔偿 等各 项费 用由乙方承担 并应 按 时 交 纳 或 给 付,若因某 种 原因 导 致由甲方交 纳 的,甲方有 权 向乙方追 偿 。乙方 对 承租房屋之前 发生的 费 用不承担 责 任。 7、在租 赁 期 内 ,甲方 应 保 证 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 房屋及所 属设 施的 维 修 责任由甲方 负责 (乙方使用不 当 除外)。 甲方提出 进 行 维 修 须 提前 10 日 书 面通知或其他 方式通知乙方,乙方 应积极协 助配合。 乙方在 发现 房屋需要 维 修 时应书面通知或其他方式通知甲方 维 修,甲方 应 在收到通知后 3 日 内 提供 维 修服 务 。 对乙方
4、的装修装 饰 部分甲方不 负 有修 缮 的 义务 。 8、乙方 应 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 属设 施(包括装潢部分)。如因使用不当 造成房屋及 设 施(包括装潢) 损 坏的,乙方 应 立即 负责 修 复 或 经济赔偿 。 乙方如需改 变 房屋的 结构 、装潢或 设 置 对 房屋 结构 有影 响 的 设备 ,其施工 图纸 、 设计规 模、范 围 、工 艺 、用料等方案均 须 事先征得甲方的 书 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构 成 违约 。租 赁 期 满 后或或租 赁 期 间 因乙方原因 导 致甲 方解除合同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 归 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如乙方故意 损 坏的 还应 承担 赔偿责
5、 任,同 时 甲方 还 可以追究乙方 违约责 任。 9、 未 经 甲方 书 面同意,乙方不得 转 租、 转 借或 变 相 转 租所承租的房屋,否 则 甲方有 权 解除合同而无 须 承担任何 责 任, 并 可以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 任。 10、 对 于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房屋的,乙方有 权 解除合同, 并 可以追究甲方 违约责任。 11、房屋租 赁 期 间 ,乙方有下列行 为 之一的,甲方有 权 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 追究乙方 违约责 任: ( A)未 经 甲方 书 面同意, 转 租、 转 借或 变 相 转 租承租房屋的。 ( B)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 10 日 内 仍未修 复 的。 ( C)未 经 甲方 书 面同意,改 变 本合同 约 定的房屋租 赁 用途 ( D)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 险 物品、化 学 物品、爆炸物品、或 进 行 违 法活 动 。 ( E)逾期未交 纳 按 约 定 应当 由乙方或有 关 部 门 交 纳 的各 项费 用, 经给 甲方造成损 害的。( F)拖欠房租累 计 达 3 个 月的。 12、租 赁 期 满 合同自然 终 止,无 须 另行 签订终 止 协议 。 13、因不可抗力因素 导 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 终 止。 14、本合同一式 两份 ,甲乙 双 方各 执 一 份 。 甲方(出租方) 签 字: 乙方(承租方) 签 字: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