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 ,身份证号 ,住址 ; 2、 ,身份证号 ,住址 ; 3、 ,身份证号 ,住址 ; 4、 ,身份证号 ,住址 ; 鉴 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虚拟股(干股):指。厂(个体经营者)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厂(个体经营者)
2、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不得转让和继承。 1.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1.3. 乙方:指以上具体 4 人,协议中关于乙方的约定对乙方中任意 1 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2.分配方式: 2.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 36%的虚拟股(干股),乙方 4人每人平均分配 9%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 36%平均分配给乙方 4 人。若当年 4 人每人按 9%的比例分红所得少于人民币 1.5 万元的,则甲方将当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提高到 40%,即乙方 4 人每人分红 10%,无论每人 10%分红所得是否高于人民币 1.5 万元均为最后
3、分配结果。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 36%或 40%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4乙方任意 1人或多人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
4、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中任意 1 人或多人离开甲方,则本协议对乙方已离职的具体个人自动失效,对乙方其他在职人员继续有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已离职的具体个人,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乙方其余人仍按每人 9%,不足 1.5万元的按 10%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会在乙方有人离职的情况下,选择新的符合条件的人加入奖励行列,尽量使乙方人数 长期维持在 4 人。如有新人加入,则甲方和乙方重新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的新协议,仅在乙方具体名字上有所变更,若有其他变更则以新协议所述为准。 2.5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
5、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 然按照人民币 2500 元 /月 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权利义务: 3.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组织、管理甲方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 3.3.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4.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 , 由于乙方的过错 ,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 由此发生的损失 , 由乙方承担。 3.5. 乙方 4 人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6. 甲乙双
6、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协议期限: 4.1本协议期限为 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 2013 年底协议终止。 4.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两个年度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5.协议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
7、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除以上 5.1、 5.2 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 2.4 条的规定处理。 5.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 6 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持两 份,乙方每人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1:签字: 身份证号码: 2:签字: 身份证号码: 3:签字: 身份证号码: 4: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