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贷人领货须知 。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收货人接到领货凭证后,及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收货人领取货物已超过免费暂存期限时,应按规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收货人到站领取货物,如遇货物未到时,应要求到站在本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托运人须知 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托运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 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承运货物时并未全部核对。 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凭此联系到站领取货物。 GF-97-0404 货物 水路运输合同 (示范文本 ) 年 月度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本合同经托运人与承运人签章后即行生效 ,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编号: 托运人 全 称 承运人 全 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核定计划号码 费用结算方式 货 名 包 装 重量(吨) 体积( m ) 起运港 到达港 换装港 运价率(元吨) 收货人 全 称 电 话 特约事项和违约责任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承托双方各执份,副本若干份 ;。规格:长厘米,宽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