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时用工劳务合同 用工单位 : 招用临时工 (以下简称乙方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现住址 :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章 16、 17、 19、 25、 26、 33条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 ,签订劳务合同。内容如下 : 一、合同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承担施工生产任务,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质量标准、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三、乙方 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条例和劳动纪律,具体要求是: 1、每月出勤必须达到 28天,每月出勤 1 5 天内的按日工资的 70年底结算。 2、签订合同办完临时用工手续
2、。出勤在 150天以内的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出勤在 150天以上的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3、临时工交抵押金 50.00元 (在第一个月工资扣除 ),施工结束后 ,一次退还抵押金 (出勤中间间断一个月的一律不付 )。 4、对于在施工现场不听从领导的正确指挥,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浪费施工材料的工人,甲方有权视情节 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工资在年底按日工资 70支付)。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好的工人,甲方将酌情进行奖励。 5、小拿小摸、偷卖施工现场东西,解除劳务合同、扣除抵压金并辞退,根据被盗物品的折价,扣月工资额的 10 30,工资年底付给。 6、在施工现场不允许擅
3、自离岗。不允许工作中或中午喝酒、打架斗殴,如有此现象发生,将对其解除合同、辞退,视情节轻重处以 50 200元罚款。 7、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要爱护使用工具和设备,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8、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自我安全保 护意识,严禁乱动机械、电气设备,如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劳动工资、福利待遇: 1、劳动报酬为计时、计件工资,工资按月支付。 2、因公伤、残按劳动安全保护条例执行。 3、劳动保护按国家有关规定临时用工规定执行。 4、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劳保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5、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在此期间如乙方不符合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辞退。 6、乙方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自动退出工作岗位,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资。 7、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必须共同遵守,严 格履行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