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 XX 家居实业有限公司 木 床 购 销 合 同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晚安实木床事宜,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标的物: 乙方向甲方出售 XX 实木床一批,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产品单价等明细按本合同履行。 第二条 床铺数量及合同总金额为: 实木床数量 个,共计¥ 元整(大写: )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含税包干价 总计 第三条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百分之六十 ,便于乙方生产;双方确定好发货时间后,甲方在发货前向乙方付清余款,乙方在收到货款三日内向甲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第四条 交货时间
2、 :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甲方提前 5天电话通知为准。 第五条 验收标准: 该批床具均按国家床具行业有关技术标准验收。 合同编号: 字 号 签订地点: 长沙 签订时间: 第 六条 包装要求: 均按国家标准包装。 第七条 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安装,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售后服务和风险承担: (一)乙方产品十年之内出现实木断裂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换新。 (二)产品一年质保期,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若一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48 小时之内予以解决。乙方未及时解决的,甲方可自行解决或者委托第三人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指派技术人员实施五年主动质量跟踪服务,并建立客户档案,确保甲方正常所需。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现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