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票据受益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1 甲方(转让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受让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乙双方均 为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授权机构 , 乙方 拟以其合法拥有或其合法管理并有权处分的资金 受让甲方所合法持有的票据受益权。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票据受益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2 一、 转让标的 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 为其合法持有的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2、¥ 的票据资产之受益权(以下简称“票据受益权”)。 票据受益权是指与票据受益权对应的 商业 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期间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所产生的收入总和以及对票据款项的付款请求权及追索权等各项权利。 票据受益权项下票据 为甲方合法持有的尚未到期的 商业 承兑汇票。 转让标的具体要素见附件二票据受益权转让清单( 以下简称为 “ 转让清单”),转让清单中应明确票据受益权所涉票据的交割日、票据号、票面金额、出票日、到期日、 出 票人 、年利率、应计利息、实付金额、转让价款等事项。转让清单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转让价款 本合同
3、项下票据受益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三、 转让价款的支付 (一)转让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 1.对本合同项下票据受益权对应的各笔票据而言,无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持续的争议、纠纷; 2.甲方已根据乙方要求将所转让的票据受益权对应的票据质押至乙方,并将票 据原件及其他有关材料交付乙方,质押期限为对应的3 票据到期日; (二)乙方 应于 年 月 日 (转让价款支付日)将转让价款通划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行号: (三)若票据受益权的转让价款实际划付至收款账户之日与转让清单所记载的交割日不一致的,则以转让价款实际划付至收款账户之日为交割日。
4、四、 票据受益权及对应票据的转移 (一)自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乙方依据本合同不可撤销地享有票据受益权对应票据项下的所有权利。 (二)甲方在向乙方转让票据受益权时必须将对应票据进行质押,并将票据原件交付给 乙方 。因乙方 保管不善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三)票据受益权转移后, 乙方发现已受让票据受益权对应票据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五、 票据受益权到期收回及实现 票据受益权 到期 回款后 , 甲方 应 于 年 月 日 将对应票据款项 划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户名: 4 开户行: 账号: 六、 甲方权利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二)
5、按本合同约定和乙方要求,向乙方交付票据受益权对应的票据原件和其他有关资料; (三)协助乙方办理票据受益权转让及票据质押所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签订票据受益权所对应票据的质押合同; (四) 票据受益权项下款项到期无法全部收回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返还乙方相应的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等 。 七、 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二)在支付转让价款后,享有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一切权利。 (三)为确保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及承诺事项,有权要求甲方将票据受益权转让清单对 应的票据质押给乙方。 ( 四 )所受让的票据受益权款项到期无法全部收回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6、返还乙方相应的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八、 票据受益权的再转让 5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票据受益权再行转让给其它具备受让资格的第三方。 九、 承诺与保证 (一)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向乙方转让 票据受益权已经得到甲方内部必要的授权; 2.向乙方转让的票据受益权依法可以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情形; 3.向乙方转让的票据受益权及其对应的票据不存在任何优于乙方的票据权利,不存在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支付、公示催告或者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 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及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 4.向乙方转让的票据受益权对应的票据真实、合法、有效,记载事项完整; 5.向乙方转让的票据受益权对应的票据,为甲方
7、合法持有的,真实享有票据权利; 6.向乙方转让的票据受益权对应的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 (二)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保证以合法的资金受让票据受益权; 2.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 十、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承诺及保证或违反本合同项下任6 何其他义务,则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违约事件并采取补救措施。违约 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一、 保密条款 (一)各方对于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1
8、.向在正常业务中所委托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进行的披露,但前提是该等人员必须对其在进行前述工作中所获知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3.向司法机构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 律程序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4.因办理登记、变更等事项,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的披露。 (二)本合同第十条(一)的约定效力至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保密信息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不因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无效、撤销或终止而受到影响。 十二、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纠纷,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乙方所
9、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 十三、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项下往来的传真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传真件与原件不符,以传真件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8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9 附件二: 票据受益权转让清单 (编号: ) 序号 票号 出票人 出票日 到期日 承兑人 票面金额 (元 ) 转贴日 转让年利率 % 利息 实付金额 1 2 3 4 5 6 7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