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铺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xxxx 超市 乙方(承租人):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铺位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将铺位租给乙方经营,特订本合同。 一、购物城二楼内,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铺位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的经营范围必须是 ,不得随便经营其它项目。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为 元 /平 方米,每平方米收取管理费 元。 2、乙方必须在租赁时一次性付给 个月租金给甲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2、3、不得利用铺位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4、爱护铺位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铺位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有权要求乙 方上报各种报表,对其经营活动是否合同,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擅自改变铺位的使用性质; 擅自转租、转让铺位或利用铺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逾期不交纳租金,经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 4、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给予乙方以同本店铺位平等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六、甲乙双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乙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