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材工程合同 甲 方(发包方): 乙 方(承包方): 根据甲方所承建的 工程的需要,甲方需将本工程中的 施工交由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1 分包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具体承包范围: 1.3.1 承包方式: 1.3.2 承包范围: 二、工程价款 本项目合同价 万元(大写: )。 2.1 本工程详细价格如下: 以上单价含人工、材料、机械、制作、检测费、成品保护、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及乙方为完成本工程不可
2、缺少的工作和责任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和风险费 。 三、质量要求 3.1 按现行石材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质量标准为: ,最终以建设单位验收达标为准。 3.2 本分包工程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及版号,包括但不限于: 3.1.1 3.1.2 3.1.3 四、工期要求 4.1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开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总计工期: 日历天 4.2 乙方必须无条件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 4.3 竣工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造价的 进行处罚。 五、安全文明目标 本分包工程安全文明目标: 六、工程计量规则及结算 6.1 计
3、量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6.2 工程结算 6.2.1 乙方需在每月 25 日前以完工申报单的形式报上月 25 日至本月 24日之间完成工程量,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作为本月结算依据。 6.2.2 乙方所报当月的完工工程量必需是经业主、监理、甲方三方确认后的达到本工程质量要求的合格工程量,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返工工程量不予结算。 6.3.3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上报完工申报单,则本月工程量只能在下月申报日期时申报,甲方不对未申报的完成量进行结算及付款。 6.4.4 办理工程结算前,乙方需提供施工过程中各阶段图纸、工程完工竣工图并交清各种资料,否则不予办理。 七、工程款支付 7.1 本工程预付
4、款及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业主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支付给乙方总价的 ; 分包方需提供等额预付款 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工程完工。 7.2 期间付款 甲方按业主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外框安装完毕,甲方支付总价的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总价的 7.3 质保金 剩余结算总价 为质保金,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满 年后,工程质量无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由建设方直接无息退给分包方。 保修期与我方与业主的主合同一致( 年 ),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 天 内派人维修 ,因质量问题和维修不及时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7.4 乙方
5、领用甲方材料费、水电费、机械租赁费、违反合同而应负责的罚款或赔款在中间支付时扣回。 7.5 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责任,并自愿与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7.6 乙方每次付款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并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不得提供虚假发票,提供发 票须经主管税务部门的认证。若提供的发票不合法,造成甲乙双方的经济损失、税收行政处罚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须配合甲方对遗失发票的证明开具、补开等事宜。 乙方收款单位: 乙方收款银行名
6、称: ,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 , 乙方收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乙方收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此表必须填写。一律要求支票支付,杜绝现金交易行为。 八、材料供应 8.1 本分项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购(除甲供 外),费用已包含在工程单价中。 8.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采购材料。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自行对外采购甲方供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并保证采购的其他材料符合规定标准。若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采购材料,甲方将按其对外采购合同额扣减其合同价款,在中间支付和竣工支付时扣减其对外采购费用,并对乙方处以 的违约罚金。 8.3
7、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附有国家有关部门质量认证的原始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材料不得进场。凡进场材料必须按规范进行检测试验,其检测试验费由乙方承担。 九、施工机械 9.1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仅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其他所有施工涉及的机械或机具均由乙方按施工方案自行组织进出场。 9.2 由乙方提供的机械:本工程施工所需机械,全部由乙方负责配备。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3 天内,向甲方提供机械进场计划表(表中应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机械状态,进场时间),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乙方应认真按照进场计划组织机械进场,乙方未按计划组织机械进场,每台机械设备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 1000 元的违约罚金。
8、 9.3 乙方提供的机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使 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9.4 乙方已进场的机械设备,在退场前应报甲方批准。甲方未批准退场的不得擅自退场。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任命的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任命的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10.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0.1.1 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治安等各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控制,对有严重违反合同的各项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1.2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9、施工。 10.1.3 负责提供本专业工程分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等所需的有关资料。向乙方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0.1.4 按合同规定向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及支 付工程款。 10.1.5 向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工程图纸 套(不含竣工资料的 3 套图纸),土建图纸 套 ,分阶段进行会审和交底; 10.1.6 不提供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10.1.7 提供施工正常合理用水、用电接驳点,由乙方在接驳点上连接,并承担接驳点后的所有使用及摊销费用, ,不提供食宿。 10.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0.2.1 全面履行总包合同关于分包工
10、程部分的责任和义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承包人违约,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2.2 负责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和组织计划的编制,负责分包工程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程竣工提供竣工资料 ,配合总包的资料归档工作,费用含在合同价格以内。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施工方案,分包人不得以施工方案改变为由要求调整包干单价。 10.2.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周边农民的相关事宜,解决工地周边的施工外界干扰。并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同时承担一切费用。 10.2.4 乙方应遵守建管、城管、公安等部门的管理规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若因违反规定造成的罚款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0.
11、2.5 乙方必须配备完全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关于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治安管理等各项管理要求及规章制度。在甲方要求的限期内无条件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手续和证照。提供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单(详附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详附件)。 10.2.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进行修复。 10.2.7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专业人员的检查,建立安全自查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8 乙方所有试验结果、信息均必须书
12、面如实及时报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相关咨询。 10.2.9 乙方自备材料、工具。乙方保证通过业主监理验收,所有一切程序和费用(如材料检验费、住宿、照明灯具)等均由乙方自理。 十一、违约责任 11.1 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指挥管理,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承担 元的违约罚金,连续发生 3 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2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收回其承包工程外,乙方承担合同款额 的违约罚金。 11.3 乙方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无条件及时返修,承担返修费用及甲方损失,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实力,
13、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1.4 乙方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赶工,承担赶工费用及甲方损失,工期不予顺延。累计延误工期超过 日历天,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1.5 乙方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若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对其进行 处罚。 11.6 如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治安管理方面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或乙方原因中途退场,退场时按已完工程量的 结算,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11.7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相应责任。
14、11.8 如因业主违约导致甲方违约,乙方 在此表示理解并承诺:前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追究甲方的违约,但甲方有义务及时与业主协调或主张违约事宜,以促使业主履行合同或追究其相应责任。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协调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补充条款 13.1 保险: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办理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乙方负责施工安全,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15、 13.2 乙方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详附件)。 13.3 凡业主或监理对甲方有约束条件要求的 ,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其要求视为本合同的补充,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业主或监理对本分包工程的任何处罚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13.4 履约保证:乙方在进驻施工现场前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合同履行完后一个月内退还 ),乙方未完全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选择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四、合同附件 14.1 详细价格明细(如有) 14.2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单 14.3 安全管理协议 14.4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别说明: 甲方项目部工程技术专用章仅限所涉及工程技术资料专用,仅对本合同相关事项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有效,除此之外的其它事宜处理均属越权,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住址: 单位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