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规范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2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客户身份识别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原则及客户识别的注意事项与客户资料保管的内容。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各支行营业网点对客户身份识别及反洗钱工作管理。3术语与定义3.1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识别是我行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主要是指我行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法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同时,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职业情况、主要资金往来对象、交易目的、交易性质、营业范围等要素,以便及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可疑客户,从而在源头上预防洗钱犯罪,保障经营活动的安全和稳定。3.1.1 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