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测量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First Group Construction & Development Co., Ltd. 商业办公楼( XXXXX)工程之 测量分包合同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日期: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测量分包合同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第二条 工作范围 .1 第三条 合同价款 .2 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2 第五条 资金风险共担 .2 第六条 甲方代表 .2 第七条 甲方责任 .2 第八 条 乙方代表 .3 第九条
2、 乙方责任 .3 第十条 授权管理 .3 第十一条 工期(测量工作起、止日期) .3 第十二条 图纸 .4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4 第十四条 争议与仲裁 .4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 第十六条 其他 .5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5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 测量分包合同 1 测量分包合同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工程施工测量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建
3、筑面积: 第二条 工作范围 2.1 控制测量: 2.1.1 平面轴线控制网的建立并保证精度,并根据现场要求投放轴线和标高点的控制标识点; 2.1.2 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并保证精度; 2.1.3 上述两项的检查记录; 2.1.4 测量方案的编制。 2.2 土方测量: 2.2.1 现场土方边坡上、下口线测设并保证精度; 2.2.2 分步开挖的控制标高、控制传递并保证精度; 2.2.3 底层轴线、标高、重要 的坑位细部线测设并保证精度; 2.2.4 上述三项的检查记录。 2.2.5 测量方案的编制。 2.3 主体结构测量: 2.3.1 代表项目及时配合监理、业主的测量检查工作; 2.3.2 结构主体每
4、施工段的主轴、轴线测量并保证精度; 2.3.3 负责结构标高传递及结构标高一米控制线测设并保证精度;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 测量分包合同 2 2.3.4 可按项目授权检查分包的主要小线,即电梯井、圆弧梁,复核弧形板边放样检查、校核; 2.3.5 上述工作的检查记录; 2.3.6 测量方案的编制。 2.4 负责按北京市档案馆要求汇编测量资料(每层一次),结构测量工作完交清全部结构测量资料。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 合同价款 金额小写: 元 大写: 本工程测量费 按建筑面积计取 ,固定单价:公建 元 /m2。公建建筑面积 m2。 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4.1 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测量
5、主要以主体结构为主,故测量费用以工程主体进度分次支付。地下室主体结构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万元整;出地面每完成四层主体结构,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万元整;其余尾款在乙方工作全部完成,全部资料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结算完成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第五条 资金风险共担 5.1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甲方未按时 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表示理解与宽容,乙方不要求甲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5.2 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也应扣留资料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5.3 甲方缓付、迟
6、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乙方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利息,亦不向甲方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5.4 乙方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乙方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乙方向甲方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甲方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乙方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甲方已经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甲方亦将不会支付乙方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乙方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甲方的批准。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驻工地代表: 6.2 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
7、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第七条 甲方 责任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 测量分包合同 3 7.1 提供相关图纸、技术交底和乙方测量工作所需指令; 7.2 土方测量、工程测量开工前,提供施工现场当年城市有效水准点,坐标点资料; 7.3 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安排有关配合人员解决现场测量障碍; 7.4 提供施工现场当年城市导线点标高、坐标及规划局资料; 7.5 提供乙方测量人员在现场的临时办公室一间(现场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提供)。 7.6 负责现场控制桩点及灰线、控制线的保护; 7.7 基础工程施工前和地下结构施工完成时,甲方负责通知业主请测绘院现场验线。
8、 7.8 负责提供乙方现场测量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八条 乙方 代表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 8.2 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测量,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及义务,并对施工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作和技术保密。 第九条 乙方责任 9.1 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场,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工作时间内组织测量; 9.2 提供工程现场验线条件,并配合规划局、测绘院现场验线; 9.3 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测量,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包括装修阶段轴线和标高的投放与标识,负责向专业分包做好轴线和标高的控制,协助总
9、包管理,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 提交测量成果,并对测量精度和质量负责; 9.4 乙方测量、放线人员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的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及要求; 9.5 按照甲方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提供各项测量方案,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测量方案; 9.6 按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质量及技术资料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并提供齐全的质量及技术资料; 9.7 乙方代表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 9.8 乙方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规及管理条例,承担因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授权管理 10.1 对于 本工程
10、承包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双方约定:涉及该工作的工作量及金额必须得到总包方项目经理 或商务经理 的书面签认,方能作为该工作结算的依据;签证应当天办理,每月汇总上报总包方;除此以外的零工签证,均作无效处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分包人承诺不发生零星用工。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 测量分包合同 4 10.2 凡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结算、付款的,必须经总包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买方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总包方项目经理部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不作为合同价款变更、付款及结算的依据。 10.3 总包方项目经理部公章(方章)的使用范围 为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等履约过程中
11、的文件,但不包括签署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办理结算。” 第十一条 工期(测量工作起、止日期) 11.1 测量开工日期: 年 月 11.2 测量完工日期: 年 月 第十二条 图纸 12.1 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规划局拨地件及土方开挖图最晚于乙方开始工作前四天送达乙方。 12.2 施工图最晚于土方开挖前两天送达乙方。 12.3 施工中修改图、洽商必须在放线 24 小时前送达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由于乙方测量工作未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或严重滞后致使甲方窝工超过 24 小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3.2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已测量放线项 目必须复测,由甲方承担复测费,复
12、测费按组日计算,组日价格按 700 元 /组日执行。 13.3 由于乙方测量工作未按图纸的要求和质量进行测量,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3.4 甲乙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并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并且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与仲裁 14.1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 的甲乙双方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将是终局
13、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4.2 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5.1 本合同自双方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 测量分包合同 5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超工作范围及工期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确认文件或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 份数 1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7.2 本合同副本两份, 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一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