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技术顾问服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First Group Construction & Development Co., Ltd. XXXXXXXXX 项目之 钢结构技术顾问服务分包合同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日期: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技术顾问服 务分包合同 1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概况 .2 第二条 合同内容 .2 第三条 价款与计量 .2 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2 第五条 授权管理 .1 第六条 付 款 .1 第七条 技术
2、质量要求 .1 第八条 安全生产与环保、职业安全 .1 第九条 技术资料 .2 第十条 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2 第十一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及 适用法律 .2 第十二条 违约 .3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3 第十四条 争议与裁决 .3 第十五条 其它事宜 .4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 .4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技术顾问服务分包合同 2 BZTF-094-2011 钢结构技术顾问服务分包 合同 总包方(甲方) : 分包方(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3、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 钢结构 技术服务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层数: 地下 层 /地上 层 结构形式: 工程质量目标: 第二条 合同内容 2.1 提供钢结构工程 设计、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按照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调查、编制调查任务书、制定 技术方案建议书,甲方进行配合并有权酌情修改,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 2.2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确定技术方案并在工程现场组织实施。 第三条 价款与计量 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 元整(大写: 元整)。 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1 工作条件: 4.1.1 甲方将提供工程建设图纸及相
4、关技术资料一套。 4.1.2 甲方将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要。 4.1.3 材料运输及人员通告均按甲方提供的通道进行。 4.2 协作事项 4.2.1 甲方 4.2.1.1 甲方按照付款方式所列按期 按时付清技术服务费及相关设备费用;并对乙方服务提出建设性意见;配合乙方作好服务工作; 4.2.1.2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4.2.2 乙方 4.2.2.1 乙方按照以上服务内容进行优质及时的服务;并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项目。 4.2.2.2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维护期内承担工程维护责任。
5、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技术顾问服务分包合同 - 1 - 第五条 授权管理 5.1 分包人领用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唯一授权人为 ,同时发包人确认发放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唯一授权人为 。双方特此约定,本工程所有甲供料的领用单必须同时具有上述二人的签字。 5.2 对于本工程 承包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双方约定:发包人的项目经理仅有对施工工作的确认权;涉及该工作的工作量及金额必须得到发包人高级项目总监 或项目经理 或商务经理 的书面签认,方能作为该工作结算的依据;签证应当天办理,每月汇总上报发包人;除此以外的零工签证,均作无效处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分包人承诺不发生零星用工。 5.3 凡涉及合同价
6、款变更、结算、付款的,必须经买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买方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买方项目经理部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不作为合同价款变更、付款及结算 的依据。 5.4 发包方项目经理部公章(方章)的使用范围为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等履约过程中的文件,但不包括签署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办理结算。” 第六条 付 款 6.1 本工程无预付款。 6.1.1 一次总付 / 元,时间: / 6.1.2 分期支付: 双方协商: a、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金额的 20%服务费。 每月月末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服务内容报表,甲方收到报表后 28 天内审核并支付当月服务费;同时抵扣 20%的预
7、付服务费和扣留 20%的保留金;竣工验收改造服务完成后付总价的97%,余款维护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6.1.3 其 它方式: / 6.2 资金风险共担 6.2.1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表示理解与宽容,乙方不要求甲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6.2.2 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也应扣留资料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6.2.3 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第七条 技术质量要求 7.1 技术要求 设计优化服务:技术完善、安全可靠、便于管理、
8、造价合理,人性化设计细腻周全,各项设计参数选用数据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注重安全 性能和使用功能。作到资源合理利用,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7.2 设计方案达到国家要求,设计计算书、设计说明等适用、准确。 第八条 安全生产与环保、职业安全 【详见安全协议、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书】 8.1 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绿色建筑。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技术顾问服务分包合同 - 2 - 8.2 乙方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满足 甲方 制定并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 ISO14001 和 OHSAS18001 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符合相关标准
9、的要求。 8.3 乙方 进驻现场员工需接受 ISO14001 环境管理、 OHSAS18000 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 8.4 乙方 在运输材料【包括废料】、机具过程中应执行 XX 市 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 8.5 乙方 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机械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8.6 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8.7 乙方 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需持有当地政府部门核发的 就业证 、 暂住证 、 健康证 等,凡因为 乙方承担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因此给 甲方 造成损失由 乙方 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 乙
10、方自理。 8.8 乙方 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 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 乙方 负责。 8.9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 乙方 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 乙方 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甲方 的损失由 乙方 赔偿,此外 甲方 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第九条 技术资料 9.1 乙方 应严格按 XX 市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范( DBJ01-51-2000)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而规范的技术资料。
11、乙方 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资料不齐全时 甲方 有权扣留部分工程款抵押。 9.2 如果政府、社会在建筑工程评比过程中对技术资料有特殊要求, 乙方 有义务竭力满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 9.3 应提交的资料与时间: 第十条 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10.1 补充协议书 如有 10.2 本分包合同书 10.3 明确双方职责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如有) 10.4 甲方 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 10.5 本合同所列规范、标准 10.6 甲方 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第十一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及适用法律 11.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11.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
12、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保修办法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技术顾问服务分包合同 - 3 - 其它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含 XX 市地方行政法规 第十二条 违约 12.1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除非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12.2 每超期一天(以施工进度计划之分项为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罚款,且乙方还需赔偿由此给业主、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罚款及赔偿金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造价的 10%;未经甲方书面批准,
13、禁止乙方在所有钢构件标注有关宣传的标记。 12.3 业主、监理、甲方随时有权对 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乙方履约不力时,甲方可另行发包该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另行发包的费用由甲方确定并从乙方合同总价中扣除,无须征求乙方意见,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从乙方 应付款项 中扣除并追加索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 12.4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或数量交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若乙方所供钢构件质量(包括建筑物使用过程体现出的构件加工质量问题)或期限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12.5 如乙方
14、不能随甲方指令按 期交货,按每延期 1 天按 10000 元 /天处以罚金,若因此造成甲方结构封顶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 5 万元 /天处以罚金,累计延误 30 60 日历天内,每延误 1天工期罚款人民币 10 万元(同时扣除过程交货期延误累计罚金),最高罚金不大于合同总价款的 10%。 12.6 按合同要求本工程所有钢构件必须在乙方总厂加工,不得在分厂加工,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合同总价 20%进行罚款。 12.7 如因乙方原因(材料、构件加工质量、资料、竣工图等)造成本工程不能获得以上奖项,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 30%的罚款。 12.8 如乙方自身原因所提供材料计划错误 ,导致
15、已加工完成或正在加工之钢材变更之损失,由乙方承担。 12.9 若因乙方现场工程师书面指导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或影响甲方工作,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10 若乙方所供钢构件加工质量(包括建筑物使用过程体现出的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期限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12.11 若因乙方现场工程师书面指导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或影响甲方工作,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12 乙方履约不力时,甲方可另行发包该工程,另行发包的费用由甲方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相关费 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6、与终止 1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技术资料齐全有效,履行完保修职责,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 争议与裁决 14.1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愿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将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 14.2 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技术顾问服务分包合同 - 4 - 第十五条 其
17、它事宜 15.1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 /会议纪要 /谈判记录等形式解决。 15.2 债权条款 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分包人对总包人拥有的债权,分包人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总包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分包人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 5%向总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并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 ,并且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15.3 管辖权条款 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 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 16.1 本合同附件为: 16.2 双方承诺不将本合同成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16.3 本合同所述之内容与条款只限于 工程使用, 乙方 不得将本合同内容细节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16.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其中一份。 【以下无正文】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技术顾问服务分包合同 - 5 - 甲方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