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试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你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一、选择题1、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A、抵押、质押均有效B、抵押、质押均无效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