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索引基于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第四版)张中秋著法律出版社1.1中国古代法形成于部族征战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最初主要形成于部族之间的征战(P1)部族征战不仅是中国古代法藉以形成的特殊途径,亦是古代司法官和司法机构产生的重要渊源。(P13)礼与法是有区别的。法=刑刑或者说法最初主要是为野蛮的异族和凶横的暴虐之徒而设的。礼是一种传统上具有约束力,现实中具有劝告、警戒作用的规范。(P16)国家和法是一族一姓施行其合法武力的恰当形式(P17)刑的特点:1、和暴力联系在一起2、施于野蛮的异族人3、具有不容置疑的军事独裁性和专制性,缺乏民主性和妥协上的平等性4、是一种血缘集团的压迫法,始终限制在血缘范围内(P17-19)1.2西方古代法形成于氏族斗争西方古代法(古希腊与古罗马法)是氏族内部贵族与平民之间矛盾和斗争的产物。(P1)古希腊不同氏族和部落成员的杂居引起了氏族管理上的空白和危机(P21)。提修斯改革迈出了打破血缘氏族关系的第一步,向民主政治迈了一步。但是改革赋予贵族担任公职的独占权,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