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建立专业性强、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标准的桥梁养护管理责任体系,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确保桥梁平安和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8号、?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方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03、?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定额?京交财发【2021】210号、?北京市城市桥梁养护作业规程?京交路城养发【2021】12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并结合北京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快速路、主干路上桥梁的养护管理,次干路、支路上桥梁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第四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平安至上的工作方针,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建立周期性的桥梁检查、养护工作机制,提高日常养护管理水平。第二章桥梁养护管理职责第五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为桥梁养护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负责对快速路、主干路等市属道路上桥梁的养护监督管理,催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