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专项 脚手架搭 拆 施工 分包合同 编制单位: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专项 防护 脚 手架搭拆施工 分包合同 2/9 专项 防护 脚手架搭 拆 施工 分包合同 甲方 : 【或简称 甲方 】 乙方 : 【或简称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 防护 脚手架搭 拆 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筑檐高: 3. 建筑面积: 4. 结构形式: 5. 楼层: 地上 层 地下 层 6. 建设单
2、位: 7. 监理单位: 第二条 分包范围 1. 施工部位: 2. 承包内容:上述部位 施工所需 防护 脚手架 的 施工 ,包括脚手架的搭设 、拆除、 防护 安全网的 按拆 、日常调整及维护、 拆除后搬运至指定位置分规格码放 、配合总包方物资人员退料盘点 等 工作 。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清工 +辅料 +机具 。 第四条 价款与计量 1. 合同单价及合同总价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1 脚手架搭拆 02 合同总价大写:2. 以上 单价 为 合同 固定 单价 (已含税金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在没有与对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调整。 合同总价 包括 乙方 为履行本合
3、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 甲方 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脚手架的搭拆 所需的: 人工费、 辅材费、机具费、 食宿交通费 、 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以及 应该缴纳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税费 等。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专项 防护 脚 手架搭拆施工 分包合同 3/9 3. 工程量计算方法: 基本原则:按 施工 方案 进行计算 , 外用电梯层间防护按 电梯高度 m计算,高压线防护架按搭设架体的体积 m3 计算,水平安全防护网按垂直投影面积 m2 计算,临边安全防护网按水平投影面积m2计算,出
4、入口护头棚等 其他脚手架按座计算 。 第 五 条 付 款 1. 本工程无预付款 2. 月度付款前提 1) 月度施工内容经 甲方 同意 2) 施工进度在 甲方 的总控制计划之下 3) 经监理单位、 甲方 验收合格 3. 付款程序: 乙方于每月 25日向甲 方递交本期按合同约定应付的费用汇总表和请款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审批完毕后支付进度款。以 网上划款方式 支付进度款。 4. 付款额度 每月付款时,甲方按应付款的 %支付 ; 剩余 %做为 履约 保证金,工程完工双方办理完结算后 30天内支付。 5. 资金风险共担 1)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 甲方 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
5、下, 乙方 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 甲方 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表示理解与宽容, 乙方 不要求 甲方 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2) 乙方 同意 甲方 按业主实际支付给 甲方 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 3) 任何缓 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第七条 工期要求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以甲方通知开工日期为准 2.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计 日历天 以甲方工期安排计划日期为准 。 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不利的天气条件以及不可避 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在内 3. 乙方 必须按 甲方 的 进度 计 划施工, 脚手架搭设 、拆除及材料退场的 完成时间 确保 在甲方的 进度计划 要求的时间
6、 内完成 并通过验收 ;如果 乙方 不能按 甲方 进度 计划完成其工作, 乙方 必须按 甲方 指令无偿追加各项投入,以达到 甲方 的合理工 期要求为止 。 4. 非 甲方 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 上述工作 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 元,并承担 甲方 一切相关损失。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 因以下任何一项原因造成 乙方 延误实施分包工程的,经 甲方 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分包工程的竣工时间相应延长: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专项 防护 脚 手架搭拆施工 分包合同 4/9 1) 非 乙方 造成工程延误,而且 甲方 根据总包合同已经从业主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的延长; 2) 非 乙方 原因造成
7、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超过 10 ; 3) 甲方 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开工条件、施工现场等造成的延误; 4) 甲方 发出错误的指令或者延迟发出指令确认批准造成分包合同工期延误; 5) 不 可抗力【有关定义见第九条】等其它非分包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延误; 6) 甲方 认可的其它可以谅解的工程延误。 2. 乙方 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 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 甲方 提出报告。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则 乙方 应每隔 5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 10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 甲方 商务部门。 甲方 在收到报告后 10 天内就报告内容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已经同
8、意。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业主、 甲方 、 乙方 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合同一方的履约造成不可能或减弱 。不可抗力包括: 1) 地震、洪水、海啸、飓风、台风、剧烈雷击等天灾以及恶劣气候; 气象资料以中央气象台记录为准 ; 2) 战争、敌对行动; 3) 叛乱、暴动、军事政变、内战; 4) 暴乱、骚乱、游行示威或混乱 ; 5)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 6) 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或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7) 国家重大庆典、国外政府首脑或国际政要到访、全国人大或政协会议、全国党代会等重大政治事件要求停工或进行各项管制而影响到工期; 8) 由于法律
9、法规的变更或后续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本合同在法律上不合法。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乙方 应立即通知 甲方 ,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 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 乙方 向 甲方 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 乙方 应每隔 3 天向 甲方 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7天内, 乙方 向 甲方 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下列费用由 甲方 向业主索要回来以后支付给 乙方 : i.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
10、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 ii. 停工期间, 乙方 应 甲方 要求留在施 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 iii. 分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专项 防护 脚 手架搭拆施工 分包合同 5/9 2) 乙方 人员伤亡由自身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乙方 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 乙方 自行承担。 4)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条 变更与变更计价 1. 如果 甲方 认为有必要对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
11、量作出变更或调整, 甲方 有权指示 乙方 进行以下任何工作, 乙方 应遵照执行。该指示应该包括来自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洽商、指示等。 1)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已经包含的工作量。 2) 改 变工程做法、材料。 3) 改变分包工程任何部位的标高、位置或尺寸。 4) 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5)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而必需的任何附加的工作。 2. 上述变更指令发出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分包合同不能因以上变更而失效或者作废。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则按相应条款规定调整。 3. 如果上述变更是因为 乙方 违约或分包自身原因造成 甲方 不得不发出变更指令,则任何此类变更后增加的费
12、用由 乙方 自己承担。 4. 无论什么时候, 乙方 没有任何权利对合同工作内容提出变更,更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改变材料做法、进行未经 甲方 许可的施工作业。 5. 如果变更仅仅 造成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其单价不变,仍按原合同单价执行。 6. 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则双方协商一个 甲方 认为合理的市场价格。 第十一条 技术质量要求 1. 总则 1) 乙方 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提供 施工所需 材料、安排组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 施工 要求。 2) 乙方 应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本工程施工。 3) 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 北京
13、市 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 甲方 备案。 2. 标准与规范 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 标准要求 : 1) 施工图纸及设计师的要求 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3) 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专项 防护 脚 手架搭拆施工 分包合同 6/9 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80-91) 6) 北京市建筑和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DBJ01-62-2003 7) 本工程 脚手架搭设方案 8) 其它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14、 9) 国家、地方、行业后续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上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 ,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材料 机具 管理 1. 材料 机具 供应: 1) 甲方供应材料 机具 : 钢管、 木材、 扣件、 安全网 、架体拉结用钢丝绳 ,现场现有的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垂直运输机械。 2) 上述材料以外的 绑扎铁丝、扳手、切割机等 材料 、 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2. 仓储管理 1) 由 乙方 自行负责对材料 (包括甲供材料) 加以妥善保管,防止人为破坏、偷盗以及不利自然条件的侵蚀,费用自理。如果 乙方 未采取适当的保管保护措施, 甲方 有权指派他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无论多少概由
15、 乙方 承担,对此 乙方 不得有任何异议。 2) 进场 、 退场的 物资堆放地点,必须经过 甲方 批准 ,服从 甲方 的统筹安排。 乙方无条件提供人员进行卸货 、装车 ( 包括 甲供材料),所提供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物资部管理人员管理,乙方拒不进行卸货,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卸货,发生的费用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现场及人员管理 1. 乙方 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 甲方 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的投入、现场的布置等各方面严格按照 甲方 的规定,并符合 甲方 的 CI要求。 2. 现场施工人员 进场前到甲方经理部办理初入证件,进场后 必须统一着装 、 统一配戴安全帽
16、及胸卡 ,施工人员须持证进出现 场。 3. 现场不允许出现宣传 乙方 单位的标识、标语。 4. 乙方 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需持有 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 核发的 就业证 、 暂住证 、 健康证 等证件 。凡因为 乙方 承担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因此给 甲方 造成损失由 乙方 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 乙方 自理。 5. 乙方 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 乙方负责。 6.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 乙方 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
17、而造成的一切事故 、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 乙方 独自承担。由此造成 甲方 的损失由 乙方 赔偿,此外 甲方 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专项 防护 脚 手架搭拆施工 分包合同 7/9 第十四条 甲方 一般职责 1. 甲方 驻现场代表 : 2. 负责协调 乙方 与现场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间的关系。 3. 及时向 乙方 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 4. 当 甲方 对工程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有权随时进行抽查。 5. 如果 乙方 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满足不了 甲方 、监理、业主任何一方的合理要求时, 甲方 有权将分包合同范围的工作指定给
18、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的分包费用、劳务费、材料费等费用 从分包款中扣除,对此 乙方 不得有任何异议。 6. 协调解决 乙方 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库存场所。 7. 提供 工人住宿用房、 生活 与 生产用水电, 乙方 应厉行节约。 甲方 有权随时抽查监督 乙方 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 甲方 有权重罚,并禁止 乙方 使用 甲方 提供的水电资源。 第十五条 乙方 一般职责 1. 乙方驻现场代表: 2. 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 严格按甲方的方案 、 月 /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 3. 自备施工所需 辅助 材料 、 机械 及其它随身工具。 4. 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
19、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 5. 向 甲方 提供施 工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 6. 乙方 应随时准备接受 甲方 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7. 乙方 应保障 甲方 免于承担因 乙方 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 甲方 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8. 乙方 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 甲方 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 乙方 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
20、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 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 9. 未经 甲方 许可, 乙方 不得私自在现场包括生活区私搭乱建临时用房 。 10. 承担 住宿用房以外的床铺费、 伙食费、 以及 生活区发生的水电费 等食宿费用。 11. 乙方 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 甲方 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 北京市 卫生防疫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蚊蝇、老鼠、蟑螂等疾病传染源的孳生和疾病流行。 12.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 切割、损坏甲方提供的钢管架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 第十六条 检查与验收 1. 乙方 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 、 设计图纸 和施工方案 要求以及 甲方 依据合同发出的
21、指令施工,随时接受 甲方 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专项 防护 脚 手架搭拆施工 分包合同 8/9 2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须经总包、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均布原则进行。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按“脚手架结构设计的扣件连接要求”的规定确定,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4. 脚手架的验收和日常检查按以下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允许投入使用或继续使用: 1)搭设完毕后 2)施工中途停止使用超过 15天,在重新使用之前; 3)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显著的变形、拆除
22、杆件和拉结 以及安全隐患存在的情况时。 第十七条 环保与职业安全 ( 详见环保协议与安全协议 ) 1. 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绿色建筑。 2. 乙方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满足 甲方 制定并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 ISO14001和 OHSAS18001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 乙方 进驻现场员工需接受 ISO14001环境管理、 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 4. 乙方 在运输材料 ( 包括废料 ) 、机具过程中应执行 工程所在地 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 5. 乙方 须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运输机械噪声
23、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6. 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第 十 八 条 违约 1.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2. 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前述条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3. 不允许非法转包本分包合同工程。 4. 甲乙 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 乙 方对 甲 方拥有的债权, 乙 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 甲 方的书面 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 乙 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
24、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 5%向 甲 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并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 第 十九 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技术资料齐全有效,履行完保修职责,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 二十 条 争议与裁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 北京市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专项 防护 脚 手架搭拆施工 分包合同 9/9 第二十 一 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其中一份, 副本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 (以下 无正文 ) 甲方 : 乙方 : xxxxxxxxxx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