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 第 1条 出租方的陈述 第 1.1条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 号 ,联系方式: 。 第 2条 承租方的陈述 第 2.1条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 号 ,联系方式: 。 第 2.2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 3条 关于房产的 具体情况说明 第 3.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将位于 广州市越秀区 888号 ,房间号为 A1308的房产出租给乙方,房产证号为: 888888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897
2、96888,层楼为: 13层,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54平方米。 第 4条 关于租赁房产的用途 第 4.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的租赁房产仅允许乙方用作办公场所、经营场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第 5条 关于租赁房产的费用支付及期限的约定 第 5.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租赁房产的租赁期限为自2014年 3月 5日至 2018年 6月 8日止。 第 5.2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一次性支付 1000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押金,租赁期限届满,如无违约行为,甲方须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 5日内将押金全部退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 ,开户名:
3、李 X,账号 /卡号为: 888888888。 第 5.3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基本房租为 2000元人民币一个月(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电话、供暖费、电视、网络等其他费用,乙方根据实际产生费用自行承担支付)。 第 5.4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金按月支 付,支付时间为每月的 28日,乙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支付第一期房租费用,房产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方式,即当月须支付下月的房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房,押金不退。 第 5.5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的租金等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行为: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 ,开户名为: 梁 XX,银行账 /卡号为
4、: 888888398,甲方自收到乙方租金等费用 3个工作日内开具正规发票交予乙方,发票作为已付款证明。 第 5.6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乙方须提前15天告知甲方,同时必 须和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房。 第 6条 关于转租的约定 第 6.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可以将房产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但是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期限,而且,租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给甲方,因他人对房产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 7条 关于特殊情况的约定 第 7.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签署合同时水表读数为 66吨,价
5、格为4.5元 /吨,电表读数为: 3567度,价格为 1.5元 /度。租赁期内水电价格因政府物价部门调整而产 生变动的,相应的调整到变动后价格。 第 7.2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赁期限内约定免租期,免租期为2014年 3月 9日至 2014年 3月 26日,在免租期限内,甲方免除乙方基本房租费用,但是水电费、网络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不免除。 第 7.3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保证在在交付本协议项下房产时没有任何产权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 第 7.4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赁期间因政策原因,房产需要进行征收或拆迁的,甲方须提前告知乙方,并退还尚未到期部分租金及押金等
6、费用。 第 8条 关于甲 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 第 8.1条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向乙方收取租金等费用,乙方不得拖延,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 9条 关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 第 9.1条 乙方不得在房间内进行有悖国家法律和规定的活动,不准有妨碍其他客户和有伤风化的行为。 第 9.2条 乙方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准时将房租等费用支付给甲方,超过 5天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押金。 第 10条 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 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法定的合同解除
7、情形。 第 10.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产: 1、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目的使用房屋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乙方不按期交房租,逾期超过 5天的; 3、乙方各项欠缴费用达到 1000元的; 4、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拒不赔偿的; 5、乙方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的。 第 10.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延期交房达到 2日的 ;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或者影响乙方的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房屋的义务,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 11条
8、其他重要问题处理的约定 第 11.1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 5个工作日内,双方一起去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双方须互相配合。 第 12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约定 第 12.1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 8000元的违约金。 第 13条 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 第 13.1条 本协议履行过 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双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李 xxxx 乙方(签字): xxxxx 2014年 5月 6日 2014年 5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