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是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古城人口和建筑密度高、危旧建筑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居住环境恶化等使古城老化和衰退的问题日趋严重。因此,按着“继承、保护、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编制保护详细规划。丽江古城“三河分流”的传统景观仿民居建筑与传统民居建筑融为一体规划构思保护和利用相结合,促进丽江古城的可持续发展;坚持整体保护的思想,重点保护和恢复古城传统环境和风貌;将古城建筑分类,提出原样保留、局部改造、加固、拆除、恢复重建等不同措施;既保护历史环境,又维持并发展其社会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在保护路、水、桥、民居等古城的主要构成要素及其历史环境的同时,调整古城内不合理的用地,改善居住环境、交通条件,完善基础设施,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达到人、自然、城市的和谐统一,保证古城的可持续发展。丽江古城小桥、纳西人家丽江古城重点保护民居古城保护规划及保护措施一、“面”的保护1、绝对保护区:是反映古城风貌特色的主要部分,包括狮子山、四方街、木府及新华街、新义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