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 1 供销 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_ 2 甲乙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事宜 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明细: 序号 品名 颜色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01 总金 额(小写): 以上价格包含物料费、制作费、人工费、加工费、包装费、税金、运输费。 二、 交货时间、地点 : 2.1 交货时间: *年 *月 * 日 2.2 交货地点: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第 种方式交货。 A、甲方自提; B、 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运输费用由 乙 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损耗 及风险均 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中途变
2、更交货地点,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前 2 天, 书面形式 通知 乙 方 ,紧急情况下须提前 2 小时电话告知乙方 。 三、 验收: 3 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须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或者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为验收参考标准。 3.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的包装需牢固,在包装产品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运输时完好无损。如因乙方包装问题导致产品受损或者物品本身有瑕疵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包装费用由 乙 方承担, 包装不回收,由甲方自行处理。 3.3 乙方将产品交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对产品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之日为产品现场验收合格日;如
3、果产品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天内甲方仍未派人验收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3.4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的约定或样品不符,或者由于运输及货物本身的瑕疵导致的货物损毁,甲方应在妥善保管的同时,在 2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要求乙方在规定的的期限内无偿补足、更换,补足、更换后的商品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 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属于乙方产品责任,该责任应由甲方_ 3 自行承担;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 3.5 本合同约定的商品的风险,在双方或者甲方完成验收之后,转移至甲方。 四、 结算方式与期
4、限: 4.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 30 %的合同货款,即 ¥ (人民币 元整)预付给乙方; 4.2 甲方确认收货后十个工作日内,将 70 % 的合同余款,即 ¥ (人民币 元整)一次性付清。 4.3 乙方应于每次甲方付款前一周开具与货款金额等值的合法发票给甲方,甲方 在收到发票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延期交付发票给甲方,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货款。 五、 双方违约 责任 : 5.1 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 3 的违约金; 5.2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货款 3 的违约金。 5.3 甲方根据合同按时付款;若因甲方
5、付款推迟,则乙方交货期相应推迟,因此而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5.4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3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天乙方仍未收到甲方全部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不可抗力: 6 1 乙甲双方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 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6 2 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7.1 甲方委托: (姓名) (电话号码 /手机) 作为 甲方公司代表,全权负责与乙方办理收
6、货、验收、 结算等相关手续,经甲方委托代表签字的合同与相关文件则视为甲方同意履行相关文件及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_ 4 7.2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才有效。 7.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二 份,乙方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与合同相关图纸及其说明、验收单等作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7.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 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话: 电 话: / / 传 真: 传 真: /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 地 址: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