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与项目管理承包的区别 “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工程总承包是一种把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任务进行综合,发包给一家(或几家)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一种模式,实行全过程若干阶段的承包,如设计一施工(DB模式)总承包、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等。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起源于英国,是指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CM模式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要承担包括选择设计、施工单位,组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在项目管理承包模式中,管理承包商不直接进行施工,而是将承接的施工任务全部分包出去,专心致力于项目的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承包模式中,业主对施工承包商的支付采取酬金加成本补偿方式,业主向管理承包商支付管理费用。业主以初步设计提出的项目成本为基础,要求管理承包商在管理施工项目时控制成本。若超出,则适当扣减管理费以促使管理承包商控制成本。成本补偿主要是向施工承包商支付。除支付施工成本外,还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施工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