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10 协议 编号: 号 委 托 处 置 协 议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2 / 10 委托处置 协议 甲方(委托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 分公司 住所 : 授权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受托方):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于: 1. 甲方拥有签署、交付和履行本 协议 以及履行本 协议项下交易的授权和权利。 2. 甲方 是债权资产的合法权利人, 有权委托处置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 3甲方委 托乙方处置附表所列的债权资产,乙方同意接受此委托。 4. 就本协议的签署,甲乙双方分别承诺已经履行了
2、应由本方完成的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等相关手续,取得了必要的授权。 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委托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3 / 10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 ,在本协议及本协议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中 ,下列用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 1.1 标的 资产: 本协议项下的委托处置标的, 具体构成见本协议附件一: 标的资产 明细表。 1.2 委托处置 : 指在 双 方签订本协议后,由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及授权, 对标的资产进行管理, 并 按照本协议 的 约定向各债务人进行追偿。 1.3 回收净现金额:指 标的资产 实际回收现金额减去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第二条 委托处置方式
3、 2.1 甲方同意将标的资产委托乙方管理,并且委托乙方以合法的方式予以处置,乙方同意接受该项委托。 2.2 乙方管理及处置 委托 资产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 : ( 1)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债务人 、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直接主张权利 ,要求 其 履行义务; ( 2)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债务人 、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提起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 ; ( 3)以其他合法及适当的方式对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及处置,以其他方式对标 的资产进行管理及处置的,乙方应及时将处置方案报甲方审查。 2.3 在委托处置期间内 ,乙方的 处置回 现应 直接存入 以下 甲方指定账户 : 户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 分公司
4、 4 / 10 开户银行: 账号: 第 三 条 委托处置权限 3 1 甲方授权乙方管理及处置标的资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 项目需要确定 】 3 2 进行诉讼等法律要求必须以甲方自己名义进行的事项,甲方需单独授权给乙方。 3.3 甲方负责资产处置的审批,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开展工作。 3.3.1 甲方确定 标的 资产中单项 处置 目标金额 (详 见本协议附件一 标的资产 明细 表)。 3.3.2 乙方应当在确定具体 处置 方式后,书面向甲方报审。甲方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报告后 十 ( 10) 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是否同意该等方案。如果甲方 未批准 该等方案,乙方应当 另行制订 处置方案,并重新报
5、甲方 审批 ,甲方应当在 十 ( 10) 个工作日内重新出具意见。乙方只有在甲方书面批准乙方的处置方案后,方可实施该处置方案。 第 四 条 委托处置期间 4.1 委托处置期间 :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 年 或标的资产处置 完毕全部收回 之日 (以较早 发生者 为准) 。 如委托处置期间内 , 未完成标的资产处置的,双方 协商一致,可延长委托处置期间。 第五条 委托处置 报酬及支付 5.1 甲方按如下方式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委托处置报酬: 双方约定,本次委托处置报酬按 标的资产 预计处置回现金额(或5 / 10 实际回现金额 )作为依据,计算甲方向乙方应支付的委托处置报酬,其中: 5.1.1 回收净现
6、金额 处置 目标金额 的 部分,按回收 净 现金额的 %计算委托处置报酬; 5.1.2 回收净现金额 处置 目标金额 的 部分,按回收 净 现金额的 %计算委托处置报酬。 5.2 报酬支付方式 5.2.1一次性支付 在委托处置期间内, 乙方须完成处置任务, 甲方 在 委托处置届满(或甲乙双方确定的其他时间,可选择适用) 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 直接 向乙方支付 。 5.2.2按笔支付 在每一笔 处置现金回收后 (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 支付委托报酬 ,并在委托处置期间届满 后 按 第 5.1 条 之约定最终结算 。 第六 条 资产 处置费用 6.1 资产处置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 可
7、选择条款, 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是否 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支付 】 ,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服务费、诉讼费、招待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及其他管理、处置费用。 第七 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7.1 甲方有权 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取回收的处置款项 。 7.2 甲方有权 了解乙方管理及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对乙方的债权管理及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7.3 甲方应为乙方管理及处置标的资产提供 必要 之协助。 6 / 10 第八 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8.1 乙方有权 在甲方即本协议授权下,对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并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收取 委托处置报酬 。 8.2对于受托管理与处置
8、的资产,乙方应按照债权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和本协议约定 进行处置。 8.3 乙方应尽责、勤勉的进行债权管理及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8.4 乙方在进 行债权管理及处置过程中,应尽最大努力使资产在最大限度内得以回收,以确保甲方收现目标实现。 8.5 乙方在进行债权管理及处置过程中,应以诚实信用为原则,确保主 债权 和相应的从权利持续 合法 有效 ,排除导致或可能导致债权价值减少、不能回收的各种因素。及时地向具体的债务人催收资产,避免资产诉讼时效和保证时效的丧失,对已判决的资产,应避免执行时效的丧失。 8.6 乙方应当对受托处置资产的法定期间(如诉讼时效及担保时效、诉讼执行等)进
9、行维护。保证其有效性,对查封、冻结、保全等期限、抵质押进行续展维护,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前述时效丧 失,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8.7乙方应定期就标的债权的管理及处置情况向甲方进行书面通报。 【根据项目情况,可约定为: 乙方应 于每季 度 结束后十( 10)个工作日内, 就标的资产管理及处置情况向甲方 提交 书面报告。 】 8.8委托处置期间内,乙方应妥善保管 标的资产 管理和处置的相关文件,并及时移交给甲方 。 第九 条 保密 9.1本协议 双 方应对资产管理和处置所涉及或知悉的 对 方的文档资料和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对 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有关本协议 项下交7 / 10 易的所有重要信息及
10、本 协议 所含信息予以保密,除根据法律规定,需向相关司法、政府部门披 露,以及向服务于本协议项下交易并受保密协议约束的中介机构披露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其他方披露此类信息。进行上述披露之前,披露方应通知另一方其拟进行披露及拟披露的内容。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有关交易情况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视为违约: ( 1)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甲方或他方造成损害; ( 2)违反本协议约定超出授权的; ( 3)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 4)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处罚; ( 5)其他可能造成标的资产价值减损 ; (
11、 6)其他导致甲方被追索的。 10.2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相对方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诉讼费、律师费及处理纠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一 条 协议生效、变更 和解除 11.1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11.2 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均由本协议 双 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方式做出。 11.3 解除 8 / 10 如协议签署后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 1) 有 违反本协议相关 规定等 不当处置情形的; ( 2) 有其他违反协议约定的
12、情形。 第十 二 条 协议争议解决 12.1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由 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 诉讼。 第十 三 条 协议文本 13.1 本协议签订后履行中未尽事宜由 双 方另行协商。 13.2 本协议一式 四 份, 甲乙双方 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标的资产 明细表 (以下无正文) 9 / 10 (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签署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署人) 年 月 日 10 / 10 附 件一: 标的资产 明细表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序号 标的资产 名称 账面价值 债务人 (义务人或资产描述) 处置目标金额 1 2 3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