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文件精神,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和关于印发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1430号)文件要求,加强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工作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是指承担住院医师(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培训指导工作的教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实行“双师制”,师资类型包括临床指导教师和责任导师。第四条所有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条件的教职工都有培养住院医师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