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及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见附件一)已经南海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同时,各有关单位组织编制的十二五专项规划(见附件二)是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对照区规划纲要,调整专项规划,报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附件:一、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二、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专项规划表南海区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附件一: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19日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2011年1月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贯彻“中枢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