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商业运行的火力发电厂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供热汽轮发电机组的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和评价。燃机机组、余热锅炉以及联合循环机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并增补指标。抗菌药物联合使用的基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商业运行的火力发电厂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供热汽轮发电机组的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和评价。燃机机组、余热锅炉以及联合循环机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并增补指标。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3.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4.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5.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6.联合用药要有明确指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商业运行的火力发电厂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供热汽轮发电机组的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和评价。燃机机组、余热锅炉以及联合循环机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并增补指标。联合用药要有明确指针:(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厌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