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范 一、目的 早期发现听力损失,及时进行听觉言语干预及康复,保护和促进儿童的听觉和言语发育,减少儿童听力和言语残疾,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新生儿期听力筛查后,进入0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在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耳及听力保健,其中6、12、24和36月龄为听力筛查的重点年龄。 (一)检查内容。 1耳外观检查。检查有无外耳畸形、外耳道异常分泌物、外耳湿疹等。 2听力筛查。运用听觉行为观察法(表1)或便携式听觉评估仪(表2)进行听力筛查。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采用筛查型耳声发射仪进行听力筛查。表1 03岁儿童听觉观
2、察法听力筛查阳性 年 龄 听觉行为 6月龄 声 12月龄 对 的 无 发 24月龄 的 ( 型)或 听 36月龄 或 currency1 重复“ 常用表fifl观 表2 06岁儿童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阳性 (内 声45dB(A) 年龄 ” 筛查 阳性 12月龄 60 (dB SPL,声) 无听觉 2kHz( ) 24月龄 55 (dB SPL,声) 一 2、4 kHz( ) 无听觉 3-6岁 45(dB HL,耳或声) 一 1、2、4 kHz( ) 无听觉 (二)耳及听力保健 1的 及 , 。儿 时 及时、 理。 2 currency1 行 外耳道, 损 。 3 或 时水和耳进水。 4 声或 的 声 , 用耳。 5有耳 性 物 , fl 生。 6 外 和外耳道异物。 7 、 等疾 , 其听力。 8 有 异常, 及时 诊:儿童耳 及耳周皮肤的异常;外耳道有分泌物或异常气味;有拍打或抓耳 的 ;有耳痒、耳痛、耳胀等症状;对声 迟钝;有语言发育迟缓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