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工 工 资 承 诺 书 在我方与发包人于 日 签订的 XXXX 项目工程 施工合同 的实施工程中,对民工工资,我方做以下承诺: 我方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拖欠民工工资,保证不会发生 因 我方 拖欠 民工工资 引起的 民工集体到甲方投诉及聚众闹事的行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从我方未付工程款中予以支付,同时接受甲方不少于 5 万元罚款的处罚。 承 诺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受理人: 日 期: 退 场 承 诺 书 在我方与发包人于 签订的 XXXX 项目工程 施工合同 的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竣工验收等情况,我方做以下承诺: 1、 按合同约定 退场。我方退场后,双方在三个月内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同时将全部工程的质检、技术资料移交给发包人。 2、 已施工的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我方有责任对已施工工程实施保护,保护期发生损坏,我方自费予以修复。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不能修复的,甲方可另行委托施工,费用由我方承担。 3、 我方在收到发包人退场通知书 后在合理的时间 内,全部清场。 承 诺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受理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