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要求,为规范指导和组织实施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现结合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发展测评评价标准)。一、总则(一)发展测评评价标准是引领我省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的基本指南,是指导市县和各级培训机构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的基本依据,是规范市县和各级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发展测评的基本准则。(二)发展测评评价标准依据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条件的不同、师生信息技术应用情境的差异,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标准分为初级水平标准、中级水平标准和高级水平标准。(三)发展测评评价标准对我省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出的发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