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国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框架(试行)根据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本督导与评估框架(试行)。本框架及其指标用于全国艾滋病防治督导和评估工作。各省(区、市)参照本框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一、目的掌握全国各地贯彻执行规划和行动计划的情况,评价艾滋病防治效果,及时制定和调整防治策略和规划,提高防治工作质量和效果。二、原则与要求(一)以行动计划为指导,与其目标和工作指标保持一致;(二)指标力求简单、科学、实用,既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实际防治工作效果,又能与联合国和全球基金等国际通用评估指标相统一;(三)数据来源以现有信息收集系统为主,必要时进行专题调查;(四)体现多部门、民间组织和目标人群的参与,保证各组织和项目间的协调。三、组织与管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艾办)是全国艾滋病防治督导评估工作的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国艾滋病防治督导评估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