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目录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财务报表编制说明1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三、中小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中小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同时适用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四、中小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五、中小学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