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主编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关于发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6)2618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的要求,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全国各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编制组对全国各地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了必要的试验测定工作,并广泛征求全国有关设计、施工、科研、大专院校等单位的意见,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