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GBJ9986主编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关于发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的通知计标19862618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GBJ9986为国家标准,自1987年10月1日起实行。本标准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市建筑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日(中小学校逹筑设计规范GBJ99-86a第一章总则E第二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3第一节校址选择甬第二节学校用地3第三节总平面布局日(13第三章数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囱第一节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页布置頁第二节普通教室可第二节灾验室3站五节自然、史地、美术、书法教室団第五节音乐教室、琴房3第六节舞蹈教室3第七节语言教室H第八节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3第九节合班教室3第十节凤